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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法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法定经济补偿标准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差别
经济补偿按到手工资算吗?奖金包含在内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按税前还是税后工资计算?
应得工资指税前工资
本期编辑: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