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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1月份的时候
人社部印发了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规定5月1日起施行
这个文件
与1月1日实施的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共同明确了
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保违法违规问题
对查证属实的
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这意味着
5月1日以后
社保违法违规面对的
不仅仅是监察稽核
也有可能被社会公众举报
现在还有小伙伴
对《管理办法》一知半解
湖南人社为大家奉上详细解读
新规中的社保,包括哪几类?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指的是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
目的是为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工作,共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举报条件是什么?
1、实名举报(匿名举报由于没有实际人所以无法奖励)。
2、举报事项要经过有关部门进行查证并属实。
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
· 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 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 个人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者相关受益人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 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
国家对社会保障的监督
从来没有松懈过
未来社会保障规范
只会越来越好
按照人社部要求
湖南人社
细化了举报奖励标准和流程
印发了《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同步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扫码阅读《管理办法》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