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府购买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方案
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府购买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需求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9名工作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量,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岗位5人,质量管理岗位2人,产品质量监督岗位2人。
二、岗位条件要求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岗位(5人)
1、理工科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生产、检验检测或者科研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专业可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机械类、材料类、电气工程类专业优先。
(二)质量管理岗位(2人)
1、理工科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业务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熟知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者或有计量检定员资格证、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员或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检查员培训合格证、有标准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产品质量监督岗位(2人)
1、其中1人要求理工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人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三、购买服务程序
与正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人力资源公司提供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人员确定程序如下:
(一)初审
人力资源公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到我局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内容为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相关专业资格证明和职称证明等原件资料等。
(二)面试
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由局人事科、监察室、用人科室工作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三)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复审内容为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若有复审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四)聘用
向人力资源公司反馈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四、其他说明
聘用人员与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购买)五险一金。
施行绩效考核,制定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每年按制定考核发放人员绩效工资。
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