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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区) 镇(街道)
现居住地: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与派遣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个月)。
2、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派遣,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为 。
2、乙方被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是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员工守则》和其它规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与用工单位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责任履行全职工作。
3、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
4、甲方和用工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愿意配合。
5、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 工作制。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及工会协商后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休息休假时间按国家、甲方以及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甲方与用工单位依据其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制订的薪酬制度执行。
2、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甲方每月 日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整(税前),转正后工资计算方式为 ,月工资为 。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通过劳务派遣协议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甲方授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生产,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湘潭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代为扣缴。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3、试用期结束后,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